关于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》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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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资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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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知局


关于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》解读




为帮助各相关单位准确把握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评选要求,积极参与申报,现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官方通知,从核心目的、奖项设置、参评条件、推荐方式、工作流程、材料要求六大关键维度进行解读。


一、评选核心目的



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,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;同时,表彰在实施创新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突出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(设计人),该评选已获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同意,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。



二、奖项设置与数量限制



中国专利奖分为“专利类奖项”“外观设计类奖项”两大类,具体设置及数量要求如下: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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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参评关键条件(主体 + 专利双要求)



 (一)主体要求

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(设计人)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社会信誉良好,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。    

(二)参评专利要求(需同时满足)   

1.授权时间要求:2024年12月31日前(含当日,以授权公告日为准)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,含已解密国防专利,不含保密专利;   

2.权利状态要求:专利权有效,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,无未缴年费或滞纳金情况;    

3.共识要求: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;    

4.历史获奖要求: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;   

5.申报单位要求: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;    

6.数量限制要求: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;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;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。



四、参评推荐方式(仅项目推荐,多主体参与)



(一)推荐主体  

包括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、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知识产权局(简称“省级知识产权局”)、相关全国性行业协会(不含学会、商会,简称“协会”)、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(简称“院士”)。    

(二)各主体推荐规则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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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优先推荐方向  

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,优先推荐具备以下特征的项目:    

1.有突出的专利产业化效益或社会效益;    

2.涉及基础研究、应用基础研究、前沿科技领域;    

3.能突破“卡脖子”技术难题的核心专利。    

四)资格否决情形 

发现存在较大数量(比例)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,消其申报、推荐、参评或获奖资格。



五、评选工作流程(四阶段,全流程公示审核)



(一)阶段1:推荐(截止日期:2026年1月23日)


1.申报单位:对符合条件的项目,广泛征求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,在本单位通过网络/书面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,无异议(或异议处理后无异议)后逐级上报至推荐单位;


2.推荐单位:审核项目的参评条件、报送材料、推荐程序、公示情况,确保材料完整、真实、无涉密内容;集体研究确定推荐项目,统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;其中,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项目需经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同意。


 (二)阶段2:初审


1.国家知识产权局:组织审核参评条件、专利质量,提出正式推荐建议名单并反馈推荐单位;


2.推荐单位:根据建议名单考察全部专利权人、发明人(设计人),按要求征求多部门意见(具体如下),并在本系统/本地区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,无异议(或异议处理后无异议)后确定正式推荐项目,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。


3.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:征求纪检监察、公安、组织人事、审计等部门意见;


4.企业及其负责人: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生态环境、应急管理、税务、市场监管、金融监管等部门意见;


5.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:额外征求统战、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意见;


6.军队单位及其人员:征求军队纪检监察、组织人事、政法、审计等部门意见;


7.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:征求社会工作、民政、业务主管单位、行业管理部门意见。


(三)阶段3:复审和公示   


1.国家知识产权局:对正式推荐项目进行复审,形成拟获奖项目名单


2.征求意见:根据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;   


3.社会公示:拟获奖名单向社会公示,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。  



(四)阶段4:决定 


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授奖决定,向获奖专利权人、发明人(设计人)颁发奖牌、证书




六、推荐材料要求(分阶段报送,规范格式)


(一)推荐环节材料(需提交纸件 + 电子件,电子件存储于光盘 / U
盘并标注推荐单位名称) 
 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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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初审环节材料   

 推荐单位需提交:    

1.正式推荐函:1份(正式公函,纸件加盖公章,格式见附件5),说明项目考察、公示、项目清单情况;    

2.征求意见表:每个项目1份(纸件+电子件,格式见附件6),含全部专利权人、发明人(设计人)的征求意见记录。    

(三)报送方式

1.仅受理推荐单位报送,不接受现场申报; 

2.统一采用 EMS快递方式报送,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(以快递寄出日为准)的,不予受理。    

(四)工作纪律

各单位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遵守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》等要求,落实“过紧日子”要求,严格遵守财政纪律,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参评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,规范开展宣传动员与推荐工作。



七、重要时间节点与信息获取



1.联系人报名截止:2025年11月7日前,将《推荐单位联系人报名表》(附件
7)和保留省人民政府专利奖的佐证材料,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;    

2.推荐材料截止:2026 年1月23日(推荐单位报送推荐项目及材料截止);    

3.文件下载:《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(2023年修订)》《中国专利奖申报书(2025年修订版)》及各附件,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“中国专利奖”专栏下载(网址:https://www.cnipa.gov.cn/col/col41/index.html); 

4.附件查看:可点击链接https://www.cnipa.gov.cn/art/2025/10/29/art_394_202263.html获取各附件详情。




END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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